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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冠肺炎防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建立健全精密智控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积极稳妥推进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努力实现疫情防控、景区发展、群众可游的多目标优化,2月14日,浙江省旅游协会编制并发布了浙江省新冠肺炎防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60条(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分综合管理、游览组织、公共卫生、购物娱乐、餐饮住宿五大板块,对景区的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建议,有助于为旅游景区有序受控开放提供参考,指导景区提前做好基础性工作。

附:浙江省新冠肺炎防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一、综合管理

1.旅游景区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受控开放工作。

2.实行“一景一策、一景一案”原则,制定《景区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3.根据全省“五色图”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情况,精准评估景区防控工作,建立专门防控与开放工作机制,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

4.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景区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5.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开放的资金和防控用品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工作的需要。

6.将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员工常规培训内容,景区开放前,通过景区QQ群、微信群或单位内网等途径,完成员工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7.坚持“全覆盖、零疏漏”,利用健康码等数字化手段,建立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强化智能化、点穴化的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

8.实行“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员工进入景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

9.员工、游客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立即实行居家观察,并向所在乡镇(社区)及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10.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

11.加强办公场所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办公距离保持1.5米。做好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

12.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开展文明服务,注意咳嗽和喷嚏礼仪。

13.加强旅游景区开放的准备工作,重点对公共场所、设备设施、游览安全等重点区域或环节,开展体检式检查,确保安全开放、安全游览。

14.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15.及时总结景区防控工作,查找短板和疏漏,研究景区应对风险和转型发展措施,出台刺激消费的有效措施,推动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

二、游览组织

16.各类景区开放时间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经批准或报备后有序有控开放。

17.守住景区开放的“大门”,鼓励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室内活动场所从严控制开放(剧院、影院和表演场所应暂时关闭),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确保游客间距能达到1.5米以上。

18.所有A级旅游景区应实名制购票和游览,鼓励景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来自重点疫区的游客主动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

19.旅游景区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

20.封闭式景区入口实行入园必检,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温度计对游客测量体温并登记造册。开放式景区根据属地联防联控要求设立卡口,做好游客管控措施。

21.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讲解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

22.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

23.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以上,并放置“本中心已消毒”告示。